融资租赁及金融租赁登记流转平台均落地天津
中国天津租赁平台、中国金融租赁登记流转平台均落地天津自贸区。
1月22日,在天津自贸区2016年首场新闻发布会上,自贸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蒋光建表示,目前两个平台已经开始筹建,具体方案已上报国务院。除此,《天津自贸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方案》目前也正在制定。
相比上海、广东、福建自贸区,融资租赁和服务京津冀为天津自贸区特色。据了解,中国天津租赁平台和中国金融租赁登记流转平台功能类似,之所以做出两个平台,原因在于目前金融租赁公司和非金融租赁公司存在多头监管现状。天津市商务委员会主任张爱国指出,两个平台将对全国范围内融资租赁企业开放,约4万亿元租赁资产将可以在两个平台上进行登记流转。
服务京津冀协同方面,蒋光建表示,“建议由国家商务部牵头,组织天津、北京、河北三省市,建立具体工作协商机制,开展天津自贸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顶层设计。”
蒋光建介绍,目前正在制定的天津自贸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方案将重点实施以下工程:一是实施“六个推动”,就是推动天津自贸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贸易便利化和贸易方式创新、金融开放创新经验在京津冀区域率复制推广,与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开展对比试验、互补试验;二是促进“三个一体化”,即促进通关服务和口岸物流一体化、金融服务和监管一体化、区域要素资源配置一体化;三是落实“一批项目”,梳理整理出一批项目,以项目为抓手推动天津自贸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天津自贸区自2015年4月21日挂牌以来,已陆续推出“金改30条”、《中国(天津)自贸实验区条例》等政策,推进自贸区改革发展。蒋光建介绍,截至2015年末,《中国(天津)自由贸易实验区总体方案》(下称总体方案)规定的90项任务已经全部启动实施,其中一半已经完成;已推出的两批制度创新清单合计175项任务也已经完成七成;与此同时,天津自贸区还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
据了解,根据《总体方案》,目前已经完成的45项任务多数为天津方面可以自主决策的部分,剩余45项任务还需要国家层面制定细则,完成任务难度也会加大。
此外,天津市滨海新区副区长张铁军介绍,天津自贸区自挂牌以来,截至2015年末,新登记市场主体1.15万户,注册资本0.32万亿元。其中内资企业占比最大,共1.01万户;外商投资企业537户;个体工商户861户。截至2015年末,天津自贸区共有3.74万户,注册资本1.21万亿。
目前,天津自贸区在企业设立方面实现了“一照一码一票一备案”一天办结的登记制度改革。蒋光建指出,为防止企业利用天津自贸区优惠政策进行套利,天津自贸区将在事中事后监管上加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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