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金融租赁公司获批开办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
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皖江金融租赁公司
开办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的批复
皖江金融租赁公司:
《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办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的请示》(皖金租字〔2016〕3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开办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
二、你公司应稳妥办理资产证券化业务,提高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三、你公司开办资产证券化业务,应严格遵守《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5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备案登记和报告程序。
四、你公司应加强资产证券化业务和内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业务开办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风险问题。
2016年6月12日
文章来源:安徽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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