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获批开业
山东银监局关于
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威商银发〔2016〕221号)收悉。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4年第3号)和《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业。
该公司中文名称为“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han Dong Tongda Financial Leasing Co.,Ltd.”。公司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金融中心D栋17楼。
二、批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该公司股东构成、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一)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6.5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65%;
(二)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5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35%。
三、批准该公司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
(一)融资租赁业务;
(二)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
(三)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四)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
(五)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六)同业拆借;
(七)向金融机构借款;
(八)境外借款;
(九)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
(十)经济咨询。
四、核准该公司以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赛志毅 董事长
宋 森 董事
唐彬彬 董事
张海川 董事
赵铁辉 董事兼总裁
楚丽明 副总裁
张 静 副总裁
陶遵建 财务总监
五、批准《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章程》(见附件)。
接此批复后,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业前的有关手续。
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
2016年5月25日
文章来源:山东银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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