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厂商专业优势:江苏金租与法巴租赁合资设立专业子公司


编辑:超级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3-09-25 / 阅读:223

9月28日,江苏金租召开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披露与法巴集团成立专业子公司的议案,内容如下:



关于与法巴租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

    专业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增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

租”或“公司”)业务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巩固厂商租赁专业优 势,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公司拟与法巴租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BNP Paribas Lease Group SA,以下简称“法巴租赁”)合资设立专业子公司。

一、设立背景

金融租赁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是提升公司在特定领域专业化 水平的重要举措。自2014年原中国银监会颁布《金融租赁公司专业 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以来,国内已有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国 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招银金融 租赁有限公司、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 司等多家金融租赁公司设立了航空、航运类的专业子公司。从国外 租赁业经验看,法巴租赁、法兴融资租赁公司、拉赫兰顿融资租赁 公司等大型租赁公司也普遍设立子公司,开展专业领域租赁业务。

法巴租赁是法国巴黎银行下属、欧洲领军租赁公司。2014年法 巴租赁投资入股江苏金租,双方共建厂融中心,引入大量国际一流 资源和先进经验,在行业内率先探索出一条以厂商租赁为特色的专 业化发展道路。为进一步调动法巴租赁积极性,更快更好吸收法巴 租赁先进的租赁经验,提升公司专业化水平,根据《金融租赁公司 管理办法》《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监管办法,公司拟与法巴租赁合资设立一家专业子公司。其中江苏金租 出资55%,法巴租赁出资45%,江苏金租对子公司控股并实施并表管 理。

二、关于专业子公司的发展规划

(一)基本信息 公司与法巴租赁合资设立的专业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其中江苏金租以货币出资5.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55%;法巴租赁以货币出资4.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45%专业子公司设立后,江苏金租厂融中心及其他部门的农业、科技业务及其市场资源、员工队伍将转移至子公司运营。厂融中心除农业、科技外的其他业务及资源将保留在江苏金租。上述安排有利于集中市场和管理资源,吸引法巴租赁投入更多支持,促进子公司加快专业化发展,为投资人创造长期回报。专业子公司与江苏金租业务布局相互补充、不存在利益冲突。

(二)法人治理

1、董事会:5人。其中江苏金租提名3名董事(含董事长兼法定 代表人);法巴租赁提名2名董事。

2、监事:2名。双方各提名一名。

3、管理层:5人。其中江苏金租提名财务总监、风险总监、市 场总监;法巴租赁提名总经理、运营总监。

(三)运营管理

1、商业计划:公司制定经营方针和计划,并及时评估和修订。

2、基本制度:公司董事会在监管政策框架下,制定公司治理、 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综合管理等子公司基本制度。

3、股东支持: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规则的前提下,江苏金租拟 向子公司提供:(1)风险、内控与合规;(2)监管政策执行;(3)运营和 信息技术;(4)融资支持;(5)法律和诉讼服务;(6)财务和税务;(7)人 力资源管理;(8)后勤保障等支持。法巴租赁拟提供:(1)客户推荐; (2)业务拓展;(3)海外融资;(4)流程和IT;(5)自动决策模型等支持。

4、独立运营:双方致力于培养公司独立的业务拓展、资金融 入、信息科技、人力资源等管理能力和运营环境,促使公司长期、 独立、可持续发展。

三、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必要性分析

合资设立独立运营的专业子公司,必要性在于:一是显著提高了法巴租赁持股比例,有利于江苏金租更加充分引进法巴租赁农业
和科技租赁市场经验,吸取国际租赁业先进理念和做法,进一步深化专业化发展。二是突破厂融中心作为江苏金租内设部门面临的考
核机制、用工机制、管理机制、国际资源限制,打造满足国际厂商、零售客户需求的更高水平厂商租赁模式。三是专业子公司将精
耕农业、科技设备厂商租赁业务,助力相关实体企业加速设备更新改造和厂商扩大销售,更好支持中国厂商“走出去”,提升金融服
务乡村振兴、数字中国建设质效。


(二)可行性分析

拟设专业子公司的发起人江苏金租、法巴租赁均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健全有效。双方在业务存量、人才储备等方面具备一定优势,在专业化管理、项目公司或子公司业务开展等方面具有成熟的经验,能够有效支持专业子公司开展农业、科技领域的融资租赁业务。

四、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上半年末,法巴租赁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03%,是公 司主要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本交易属 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发表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均认为本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商业化、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申请事项

 综上所述,江苏金租与法巴租赁合资设立专业子公司,有利于增强业务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巩固厂商租赁专业优势,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与法巴租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BNP Paribas Lease Group SA)合资设立专业子公司暨关联交易。

2、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审批。

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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