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单交易创纪录!租赁物价值高达130亿元
编辑:超级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5-06-13 / 阅读:8
据天津日报今日报道,昨天上午,中国融资租赁业又迎来了一个历史性时刻:天津东疆第1000艘租赁船舶签约落地。两项新纪录随之产生:迄今为止我国单个项目融资金额最大(约12亿美元)、参与成员最多(6家租赁公司)的联合租赁项目。
一、一单联合租赁交易130亿元
本次签约的主角Gimi轮,当前正在距天津直线距离约10000公里之遥的非洲塞内加尔近海开发油气资源。Gimi轮是一艘浮式液化天然气生产储卸船(FLNG)。据新加坡洲桥航运董事总经理王东介绍,该船长283米,宽62.6米,上层甲板高度达21米,全球同类型船舶仅有7艘。FLNG被誉为“移动的天然气工厂”,能在深海直接完成天然气的开采、净化、液化、储存,并通过运输船运往全球。

这艘体型堪比航空母舰的巨轮由新加坡建造,承租方为国际天然气行业巨头戈拉尔液化天然气集团(GolarLNG),Golar LNG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专注于FLNG基础设施建设和全球运营,是世界最大的FLNG船东、该领域市场领军企业。此项目船舶总投资近18亿美元(按当前汇率折算约130亿元人民币),其融资采用了创新的联合租赁模式,由国银金租、华夏金租、江苏金租、昆仑金租、浙银金租和深圳租赁共同组成的“联合体”提供约12亿美元的租赁融资,签约后,各家租赁公司将按不同份额持有船舶所有权。
项目创下了国内融资金额最大、参与成员最多的国际联合租赁项目纪录。
二、关于联合租赁
报道指出,此前,国际联合租赁业务在国内鲜有开展,因其对商务协同、法律支持、区域政务服务的专业性、确定性和效率要求都极高。
不仅如此,“真正的”联合租赁业务在国内也是偶尔才有租赁公司携手开展。
而此前在市场上常常看到的“联合租赁合同”,多数是租赁中介用来实现居间费用的工具,它们实际上与融资租赁业务关联度不大,却常常游走在合法合规的边缘地带。
此前,六家头部租赁公司开展规模如此巨大、专业性要求非常高的国际联合租赁,正好也为联合租赁正个名。
2009年,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张罗了个“联合租赁合作公约”,供有关成员单位签署,指导各金融租赁公司规范操作联合租赁业务。2010年8月,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向各金融租赁公司发送《联合租赁业务合作规范》和《联合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下面引用规范对联合租赁的定义:“本规范所称联合租赁业务,是指由一家金融租赁公司或融资租赁公司牵头召集,若干家金融租赁公司或融资租赁公司共同出资,按份共有租赁物,并按出资比例或其他约定方式承担风险、分享收益,共同为相同承租人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的一种融资租赁业务模式。”
最新修订后并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金融租赁公司与具备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资质的机构开展联合租赁业务,应当按照“信息共享、独立审批、自主决策、风险自担”的原则,自主确定融资租赁行为,按实际出资比例或按约定享有租赁物份额以及其他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相关业务参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银团贷款业务监管规则执行。”
联合租赁的正确打开方式是:不同禀赋的融资租赁公司基于相互信任一起做项目,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优势互补。
联合租赁,让租赁公司在自身资金、资源、能力等方面存在不足时有机会通过与同行公司组团提供资金和服务的方式,实现一起做大做强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