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各种类型的专业化的融资租赁公司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2018-08-27 / 阅读:539

【导语】屈延凯,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荣誉会长。1984年介入融资租赁业。1989年开始兼职从事租赁行业协会工作。2007年任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常务理事,租赁业委员会专职常务副会长,人大财经委"融资租赁法"起草顾问组顾问。兼任中国外经贸大学租赁研究中心副主任、国家开发银行专家委员会租赁专家等职。本文是作者写于2005年,但此文对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如何开展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仍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

解决中小企业经营活动所需的设备设施的融资难,促进就业始终 是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课题。

根据国外的成功经验和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过程中的实践证明, 发展具有制造厂商背景,对设备具有专业处置能力和一定客户群体的 专业化的融资租赁公司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措施。

一、现行的银行设备贷款、传统的设备出租服务和厂商分期付款销售都 很难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

现代的中小企业和新办企业在起步和发展阶段,往往由于缺乏业 绩支撑和信用记录,企业管理和财务制度尚处于逐步建立和完善之中, 向银行申请购置设备贷款很难满足商业银行的信贷评审标准。

银行直接对企业开展购置设备的抵押或按揭贷款, 20 多年银行 开展设备的抵押或信用担保贷款业务的实践证明,设备抵押和信用担 保不是控制信贷风险的有效措施。由于银行贷款主张的是债权,不是设 备的所有权人,也没有处置设备的专业能力,企业一旦发生贷款拖欠, 多半采取拍卖处理,变现率低,变现所得也只是有制约条件的优先受偿。 应收债权得不到可靠的保障。信用担保也极容易陷入关联信用担保的 陷阱。

银行信贷直接服务设备的买方或卖方,给每个客户的贷款都是长 期的,极容易形成银行长期贷款过多的不合理的资产结构,资产流动性 差。

由于银行业市场竞争和风险控制的制约,尽管人民银行已经放开 贷款利率上限的限制,但要求银行利用利率作为风险定价和风险控制 的工具,运用客户存款解决中小企业购置设备的融资难的问题,仍然是

勉为其难。

显然依靠单纯的银行信用贷款的机制是无法在中小企业设备购置 中的融资瓶颈和银行的风险控制中间寻求到一个可控的平衡点。

在传统的出租服务中,出租人拥有设备的所有权和对设备进行维 护和处置的能力,但通常是满足企业的短期的租赁需求,解决的是企业 的机会成本,租金费用相对较高,也不能满足企业的长期使用或分期购 置的需求。

厂商尽管具有对设备专业处置的能力,但大量从事分期付款销售 业务势必造成企业的销售占款增加,利用贷款开展分期付款销售还会 给企业造成沉重的债务负担,影响企业的研发制造能力的资金投入。分 期付款销售还会给企业的税务处理带来困难。分期付款销售,要根据销 售额缴纳增值税,但是一旦应收账款不能回收,已缴纳的增值税是无法 退回的。

面对没有一次性支付能力的中小企业,传统的融资模式只能束手 无策。

二、发展专业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的有效措施

融资租赁业务作为一种交易,承租人来说是一种以物为载体的融 资形式。是对传统融资模式的一种业务创新。

银行贷款给具有专业能力的融资租赁公司,由融资租赁公司对中 小企业的设备需求开展融资租赁服务,可以使银行雄厚的资金实力和 账户监管、网络结算的优势与专业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范围和对租赁物 专业处置能力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有利于银行改变单纯依赖信用控制风险的不足,可以借助专业融资租赁公司拥有租赁物的 所有权和专业的处置能力,提高信贷风险的控制能力,增加信贷资产的 流动性和收益性。

在银行监控下,融资租赁公司的借款要严格按购买合同的约定一

次或分期支付,租金也直接汇入租赁公司在银行开具的账户,一般不会 出现资金被挪用的情况。可以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租金首先用于还 贷。保障了资金运用和回收的安全。

按合同法的规定,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出租人,不属于承租企业的 破产财产,企业不能按期支付租金,出租人有权收回租赁物,租赁物收 回后专业化的租赁公司可以继续出租或销售处置,出租或销售所得全 部归租赁公司,可以有效锁定欠租风险。租赁公司还可将租赁设备抵押 给银行,租赁债权质押给银行,或租赁公司将租赁债权转让给银行,由 于银行间接控制了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并由租赁收益权的质押保证,显 然要比银行直接对客户开展设备抵押贷款形成的担保权益的保障力度 要大很多。

如果银行再能取得由设备厂商为租赁公司提供的租赁物余值回购 承诺或回购担保的权益质押,银行监督租赁公司按购买合同的约定支 付设备货款,由于厂商承担了一定的回购风险,不仅可以大大减少设备 投资中的水分,还可以使租赁物的所有权保障与租赁物的退出变现渠 道结合起来,显然比银行直接向客户发放设备贷款时,接受并没有对设 备有处置能力的企业的关联公司或第三方的信用担保更实际和有效得 多。

这种以银行信贷资金优势为主导,以承租人的还款能力为支撑,以 专业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借款平台和租赁运作,以专业租赁公 司和设备厂商的设备处置专业能力为保障的信贷资金配置模式,是一 种不同于传统信贷结构的融资创新产品,是一种发挥了交易各方优势 的融资结构,可以更好的保障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

如果银行直接对十个客户发放设备贷款,十个贷款都是长期的。如 果一个企业出现问题,可能就会形成坏账。如果银行选择有明确行业定 位和行业客户资源优势的专业融资租赁公司,使租赁公司成为某些行 业银行的设备贷款的批发窗口,作为银行不开工资,不在编的信贷部。 利用租赁公司的经营范围,间接实现混业经营,为客户提供租赁服务。

同样十个项目,融资租赁公司就可以根据未来租金的回流情况,分别在 不同时期向银行借不同金额、不同期限的借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 善银行的信贷资产结构。如果有个别企业出现拖欠问题,专业融资租赁 公司还可以及时收回租赁物继续转租他人或做资产处置,其他项目的 租金收入和租赁资产的转租或处置受益,可能还可以保障对银行信贷 资金的按期偿还,保障信贷资金的正常流转。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改变银行资产结构,加速资产流转的根本措施, 目前开始试点。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只有信托计划形成的资产和 租赁公司的租赁资产,其资产权益属于投资人和租赁公司,是一种最典 型的剥离于企业资产负债表外,或不属于企业破产资产范围的资产结 构融资。

银行信贷资金通过租赁公司形成租赁资产,在一定时期内,将租赁 资产打包,发行租赁财产信托计划,租赁公司募集资金提前偿还银行的 贷款,再开展新的租赁业务。在资产证券化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之前, 银行可以通过租赁公司发行租赁财产信托计划,间接实现信贷资产的 证券化。即便在法律法规完善之后,租赁资产的证券化的资产剥离和所 有权的保障程度显然也比纯信贷债权证券化的保障程度要高。有利于 吸收机构委托存款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的 发展。

银行与租赁公司合作,开展租赁债权保理、账户监管、代售代付、 发行银商(租)卡和租赁财产的信托计划、委托租赁项目资金投放等等, 都可以增加银行的中间业务,提高服务效益。

租赁公司可以通过灵活的租赁方案和租金设计及对租赁物的控制能力 实现风险定价和风险控制。风险大,租金高,租金偿付频率短,出现拖 欠,及时回收租赁资产。

租赁公司将租赁资产抵押、权益质押保理或转让给银行,银行可以 根据租赁资产或权益的质量,通过抵押率、质押率、贴现率的差异化确定,控制风险和提高信贷资金的收益率。

传统的租赁出租服务,是出租人见自己所有的资产或根据自己对 市场需求的判断购买租赁物从事的设备短期出租的投资经营活动。融 资租赁则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应商的选择,由出租人出 资购买交承租人使用,收取租金的协议。出租人根据客户需求,开展全 额偿付的融资租赁业务,从事的是一种以物为载体的租赁债权的投资 业务。出租人开展中长期的非全额偿付的融资租赁业务,从事的是一种 租赁物余值风险和租赁债权的投资业务。与传统的租赁服务相比,可以 满足承租人分期支付租金最终购买或长期使用的需求。

与设备制造厂商直接对中小企业开展分期付款销售相比,厂商来 通过利用专业化的融资租赁公司的借款和租赁服务的平台,既满足了 客户分期付款的需求,又扩大了销售,销售款可以直接回流。避免了分 期付款销售中的资金占压和负债,理顺了分期付款中不匹配的增值税 缴纳的税务处理。厂商作为受益者,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承担租赁债权 的回购,银行利用自己的信用信息和结算平台,通过监管账户对资金的 运用进行有效监管,对租赁债权开展保理业务,控制承租人债权偿付能 力,体现了优势互补、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公平原则。厂商利用自己的 专业能力介入二手设备处置后再制造还可以有效的控制处置风险,甚 至获得新的收益。

三、门类齐全的专业化的融资租赁公司,是面对中小企业服务的资产管 理公司,有利于构建设备流通和管理的新型经济结构。

在我国目前的设备流通的实践中,随着各种类型的“所有并不重要, 使用创造价值”的理念的深入,企业家对资产负债和现金流匹配的重视。 中小企业由于没有令银行放心的实力资产、以往的经营业绩和信用记 录,也只能越来越多的高端客户和中小企业希望分期付款购置设备,或 利用自己的客户、专业能力、或网络优势与设备所有方合作,分享未来 的现金流,以未来的现金收益作为融资的还款保证。这种融资方式显然 更适合专业化的投资机构来做。 

融资租赁公司就是一种新型的投资机构。他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 本质是一种投资业务。融资租赁公司收取固定租金,是一种区别于传统 的信贷债权的租赁债权投资。企业不还租金,专业化的融资租赁公司可 以收回自己的租赁物并对租赁物进行维修或再制造后。对租赁物进行 再出租或销售,可以最大限度的控制租赁资产和租赁债权的损失。融资 租赁公司收取或有租金,是一种类似于在一定租期内的优先股权的投 资方式。融资租赁公司还可以采取可转换租赁债的形式投资中小企业, 在一定期限内收取租赁债权,到一定期限后,对未收租赁债权本分部分 按事先约定价格转为股权。

不论融资租赁公司如何收取租金获处置租赁物,融资租赁业务首 先是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应商的选择,在租赁物的购买环节履行 了款义务,为客户想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权提供了一种新型的金融服务。 正是这种租赁物的选择权与租赁物购买付款义务相分离的设备购买方 式,导致了经济结构的重大变化。由于租赁公司的介入,设备的生产和 流通由制造方(卖方)和使用方(买方)的两方的经济结构,变成了由 制造方(卖方)、租赁公司(买方和资产管理方)和客户(使用方)的 三方的经济结构。改变了传统的银行服务买方或卖方的简单的借贷双 方的融资及风险控制结构,形成了由银行支持融资租赁公司服务承租 人、供应商的三方的信贷融资和风险控制结构。而这种融资结构的形成, 在这个结构中,租赁公司是设备的购买和租赁服务的资产管理投资机构。

1、传统的设备流通结构

在这个机构中,买方购置设备是自购、自管、只用。设备流通中,银行信贷资金只形成一个销售资金流。

2、新型的设备流通结构

租赁公司在这个新兴经济结构中,买方和使用方分解成两个交易 主体。设备流通中,银行的信贷资金,分别形成销售和租赁两个资金流。 租赁公司实际是服务银行的配置资金渠道,是服务厂商设备营销和管 理的配置设备的平台,是服务企业提供融资和投资理财的工具。专业化 的融资租赁公司成为服务社会的租赁投资和资产管理公司。

融资租赁公司从事的是租赁物的购买服务和租赁资产的管理。开 展全额偿付的融资租赁业务,是租赁债权的投资和管理;开展非全额偿 付的经营租赁业务,从事的是租赁债权和设备余值处置的投资和管理; 规模化连锁化经营的出租服务公司,从事的是规模采购和专业化的设 备出租服务。不同类型的租赁公司有不同的资金优势、专业优势,或不 同的客户群体,各类不同的融资租赁和出租服务公司与银行和投资机 构的资金支持,形成一个完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现代租赁产业链。

不同类型的租赁机构组成的租赁产业链

这个租赁产业链离不开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支持。银行与租赁公司合作, 采用租赁公司借款,租赁物抵押或提供融资担保、租赁债权保理的模式, 是以银行的资金优势为主导,以银行的客户的偿还能力为支撑,以租赁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借款和资金运作的平台,以租赁设备的抵押和专业 化的融资租赁公司或供应商对设备处置的专业能力为风险控制和退出 机制保障的信贷资金配置模式的创新。是银行在现行管理体制下满足 各类客户的租赁需求,改善银行信贷资产结构,提高信贷资产流动性、 收益性和安全性的有效措施。

这种融资结构,可以利用专业融资租赁公司的信贷信用,培育中小 企业的租赁信用。中小型企业可以通过融资租赁负债,发展自己的经营 业绩,积累自己的租赁信用,并逐步取得银行直接融资的信贷信用。

目前我国真正具备规模的有实力的专业化的融资租赁公司并不多, 出租服务公司也处在“散、小、乱”的状态,应鼓励各类设备制造厂商 和专业化的设备销售或租赁服务商成立专业化的融资租赁公司或兼营 融资租赁业务。

银行应与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密切合作,支持融资租赁公司走专业 化的道路,支持各类专业的融资租赁公司和出租服务公司向集团化、规 模化和连锁化经营发展,发挥租赁公司对设备维护、管理和处置的专业 能力和客户资源的优势,使不同专业类型的租赁公司成为直接服务客 户的资产管理公司,成为银行信贷资金在服务设备厂商和客户的过程中,合理配置资金,促进资金——设备——资金的资本形态转换流转 的重要链条。

四、几点建议

入世以来,中国成为面向世界的制造大国,但制造业的利润主要 来自自主创新的研发能力和市场终端的销售和服务。我们要发展中国 制造的同时,还要更多地推进中国创造,更要重视对市场终端的服务 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中国租赁。构建完善的租赁服务体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经济结构、建立和谐的金融服务、设备流通机制的战 屡措施。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就业,保障社会稳定,经济可持 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中小企业的生产或服务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设备一般都是小型或轻 型设备,需要的融资额度一般在几万最多几百万之间。有雄厚资金实力 的综合性的融资租赁公司出于规模效益、管理成本和专业处置能力的 考虑,往往与银行一样,也不愿意直接对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而目前金融租赁公司和外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资金要求分别在 5 亿人民 币和 1000 万美金。内资租赁公司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办法则根 据租赁公司成立的期限分别在 5000 万和 1.7 亿。融资租赁的市场准入 门槛太高,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一般通用设备的制造厂商商和专业化的 内资租赁公司的进入。故提出建议如下:

1、进一步降低融资租赁公司的准入门槛

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一些运输车辆、办公设备、商用机械、 包装设备、通用机床、等等单机设备开展融资租赁,或对有利于个体或 加盟连锁企业创业所需的报亭、冰柜、山地自行车、厨具、数码洗印、 洗衣设备、户外维修和维护机械、等等各种经营和服务设施开展融资租 赁,最能满足中小企业创业和发展的需要,可以吸收大量就业人员,租 赁的金额小,客户有很强的地域性、市场潜力同样很大。专门从事此类 业务的专业化的融资租赁公司,显然没有必要具备上亿元的注册资金。

建议商务部积极鼓励各类设备制造厂商、销售商和租赁服务公司 设立专业化的融资租赁公司。降低此类非金融机构的内资融资租赁的 准入门槛。此类内资专业化的融资租赁公司与外商投资的融资租赁公 司相比,不进行外汇的融资租赁业务,而且业务范围局限于一个固定的 专业范围之内,不得进行飞机、轮船和大型工业设备,准入门槛可以降  500 万人民币。

由于此类机构只是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只租不存”的租赁投资服 务机构,营运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和银行信贷及机构的委托租赁 资金。专业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能力和能否做强做大,完全依赖于自身 的经营状况、专业服务和设备的处置能力以及客户的偿债能力。此类机 构与银行密切合作可以形成资金优势和专业能力优势的互补和客户资 源的共享,成为银行贷款的投放渠道。银行只要加强对融资租赁公司的 资金运作的控制,了解掌握专业环融资租赁公司对不同客户的运作方 式和风险控制手段,就可以有效的控制对专业融资租赁公司的信贷风 险。专业化的融资租赁公司的发展不会直接对银行信贷风险的控制造 成不利影响。

2、加强对专业化融资租赁公司和传统租赁公司的融资支持

建议银监会鼓励商业银行积极扶持各类融资租赁公司的发展,特 别是有厂商背景的具有专业能力的融资租赁公司,制定针对融资租赁 公司不同运作模式的信贷评审管理办法,逐步提升对专业化的设备出 租服务公司的信贷支持。积极开展主要针对承租人还租能力或厂商回购担保能力评审的租赁融资和租赁债权保理业务;与融资租赁公司合 作,开展委托存款的委托融资租赁业务;对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专业处 置能力和议定客户群体的融资租赁公司给与综合授信,保障融资租赁 公司有一个稳定的资金来源,提高运作效率。

传统的设备租赁公司也迫切希望通过融资租赁方式扩大采购规模, 降低租赁经营的购置成本,做大作强。专业化的融资租赁公司在银行信 贷资金的支持下,可以扶持专业化的出租服务公司实现集团化、规模化、

连锁化经营。融资租赁公司还可以与专业化的出租服务公司进行经营 范围和客户资源的共享,为客户提供中长期的融资租赁服务服务,解决 中小企业在设备购置或使用过程中的资金困难。

3、建立租赁物所有权益的登记制度

保障出租人对租赁物权的有效控制,是租赁融资中保障债权安全 和顺利实现租赁物处置收益关键。

建议银监会和商务部在融资租赁法尚未出台前,主动与工商管理 部门协商,共同发文,明确规定“融资租赁物应当在登记机关办理融资 租赁物登记,除房产、飞机、轮船、机动车辆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租赁物 所有权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外,其余动产应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工商 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行业协会办理租赁物所有权登记。未办理登记的, 出租人的物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按合同约定 行使租赁物取回权时,承租人不得阻扰出租人行使取回权,并妥善保护 租赁资产。强行阻扰出租人取回租赁物,触犯刑法的,出租人有权按侵 占他人财产罪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4、 强专业人员的培训和租赁业的理论研究

建议银监会和商务部商劳动人事部门建立融资租赁业的执业资格 认证和培训制度,建立注册租赁师考评认证制度。充分发挥协会的作 用,加强从业人员租赁理论和业务能力培训。

监管部门应采取购买信息服务的方式支持行业协会组织进行各种 租赁专题调研,引导和支持行业协会、租赁企业与研究部门和院校合 作,加强对现代租赁业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编写院校租赁专业课的 教材,开办租赁专业课,培养高素质的专业租赁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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