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小微企业租设备有贴息 每年最高120万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2016-04-25 / 阅读:397

        4月22日上午,东莞市经信局召开“2016年东莞市成长型中小企业政策宣讲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市经信局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东莞市省市共建发展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资金的通知》,正式组织资金申报,全年受理,分批审核。 申报贴息资助的企业,必须是开展设备融资租赁的东莞中小微企业,且为融资租赁承租方。

  300家中小企业可获30万服务券

  当天的会议,是针对2015年认定的300家成长型中小企业的政策宣讲专场,2015年,东莞认定成长型中小企业300家,2016年,共有935家申报企业申报这一认定。

  日前,经信局制定了《2016年东莞市企业成长培育专项资金专业服务补助项目申报指南》,对于2015年被认定的成长型中小企业,将发放30万元额度的服务券,重点扶持方向为利用资本市场培育、工业设计和工业云平台服务。

  企业可以购买相关服务,凭借服务券获得补助,其中,成长型中小企业购买的服务种类不得少于3种。

  有资金申报意向的企业可留意“智造东莞”网有关信息。

  此外,据介绍,2015年被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将获得50万元的服务券,2015年度被认定的小微上规模工业企业和其他重点企业将获得10万元的服务券。

  租设备可享贴息补助

  当天的宣讲会,除了介绍企业成长培育专项资金、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东莞市信息化专项资金等政策外,重点宣讲了东莞市省市共建发展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资金。

  据介绍,东莞市是全省融资租赁工作的试点,省支持东莞1亿元,市财政同时出资1亿元,共同设立了东莞市省市共建发展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资金。

  目前《东莞市省市共建发展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资金操作规程》已获市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根据操作规程,市经信局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东莞市省市共建发展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资金的通知》,正式组织资金申报,全年受理,分批审核。

  根据通知,对东莞中小微企业的设备融资租赁业务给予贴息,单个企业当年列入贴息的融资额不超过1500万元(超过1500万元的按1500万元计算贴息),年贴息金额不超过融资租赁合同融资额的8%,最高不超过120万元;对同一融资租赁合同的贴息时间不超过2年,贴息金额合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融资租赁机构为东莞中小企业提供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并发生坏账损失的,每年度在不超过新增融资余额的10%额度内,给予不同比例的风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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