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总量不得新增、严格跨省经营


编辑:超级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4-08-14 / 阅读:196

刚刚,市场又传来有关行业监管的重磅消息。

一、进一步清理和强化监管:总量不得新增、严格跨省经营

今日,据界面新闻、财联社等多家媒体报道,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通知》,监管部门正着手未来三年对地方金融组织进一步清理和强化监管,相关要求已下发到省级机构。

报道指出:

1、知情人士透露,此次清理整顿政策较以往更为彻底和严格。核心进一步明确了对商业保理、融资租赁、小额贷款公司、典当、担保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

2、未来三年时间,总体要求地方金融组织总量不得新增、严格跨省经营,并以加强监管存量组织、坚决清退不合规机构为主。

3、政策一旦落地,将会减少相当数量的地方金融机构。

这里提到的是“总量不得新增”,而不是不得“新增”。从这个角度看,其实反而是“松动”了一点,市场上可以看到近年来融资租赁公司新设几乎按下了暂停键,“清退不合规机构”就给真正有需要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企业腾出了位置。

过去几年间,全国各地监管对“失联”“空壳”等非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的劝退的态度鲜明,也已有大量的非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退出市场,行业发展得到规范。

比如,昨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除名决定公告名单,名单中包括了34家融资租赁企业。


这不就给腾出34个位置了吗?


二、许可证制来了?

昨日,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山东省地方金融组织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通知。

通知提到,主办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颁发、换发各类地方金融组织业务许可证”,前置审批拿到经营许可证后才能办理工商注册,反映了对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设立实行许可证制的严准入风向。

此前,江西、贵州等地已经率先给融资租赁公司颁发过经营许可证,行业严进入或已成定局。

从近来几个政策鼓励发展融资租赁,再到监管对不合规机构的清理,对总量的控制,行业的发展环境一步步得到规范,有利于促进行业发展,对于按监管导向规范展业的公司无疑是利好。

三、关于严格跨省经营

严格跨省经营细则如何落地,在过去的数年里牵动行业所有人的心。

2021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关于《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令融资租赁行业最为关注的一条规定是:

“(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应当坚持服务本地原则,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区域范围内经营业务,原则上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业务。跨省开展业务的规则由国务院或授权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过去的数年间,行业为此细则积极建言,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到此次媒体报道的文件,表述有所变化,严格跨省经营如何规范,依然令人关注。
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相信在监管和从业者的努力下,行业发展良性向好的趋势可以得到延续。
综合参考:界面新闻、财联社等
来源:租赁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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