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18日(南京)融资租赁财税中的重点、难点、痛点解析与会计处理实务操作专题培训班
融 资 租 赁 名 家 讲 堂
关于举办“融资租赁财税中的重点、难点、痛点解析与会计处理实务操作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融资租赁业各位同仁:
本期融资租赁财税专题培训班是为帮助广大融资租赁企业正确处理融资租赁财税中的重点、难点、痛点等实务问题,提高财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而推出,特邀请财税界知名大咖和融资租赁界实操财税大佬为您讲解和答疑解惑,欢迎各企业积极报名参加。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20年12月16日(周三)全天
培训时间:2020年12月17-18日(共2天)
培训地点:南京—江苏辰茂新世纪大酒店(玄武区龙蟠路133号)
二、参会对象
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财务公司、融资(金融)租赁公司筹备组等。
三、培训内容
(Ⅰ)融资租赁财税中的重点、难点、痛点和挂点解析与案例精讲
(一)融资租赁中的三角恋
1、三方当事人和两层合同关系
2、融资租赁中的代购是一个荒唐的伪命题
3、不同角度的融资租赁物所有权分析,正确处理税收关系的金钥匙
(二)融资租赁服务的定义和税率
1、有的税务机关认为融资租赁属于混合销售,这个理解是错误的,融资租赁从外部取得借款,其支付的利息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2、企业会计准则对融资租赁服务的定义
(三)增值税中融资租赁服务的销售额
1、销售额是否含税?可以扣除的利息和车购税对凭证有何要求?什么是可以扣除的借款利息?为何我们当地的税务机关总是坚持保理服务费不能扣除,税务当局有何误区?我们又做错了什么?
2、如果支付利息,对方开具的是免税的利息发票是否可以差额?对方开来的是3%的利息发票呢?
3、增值税的差额征税在申报表中如何体现?
(四)融资性售后回租的定义和税率
1、为何将融资性售后回租纳入增值税中的贷款服务?这是硬性规定吗?——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要在立法中体现才会得到落实
2、为何将票据贴现纳入贷款服务?融资租赁公司可以承揽票据贴现业务吗?增值税上的贷款服务等同于金融监管中的贷款服务吗?
3、回租中,承租人出售资产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呢?土地增值税呢?
(五)增值税中融资性售后回租的销售额
1、为什么融资性售后回租的销售额天然不含本金?
2、老回租项目如何处理和衔接?
3、关于实收资本1.7亿元的问题
(六)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基本规则
2、融资租赁适用税率调整的影响
3、直租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4、回租业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5、金融租赁公司回租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特殊规则及其举例
(七)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回租业务的即征即退
1、适用范围和1.7亿的要求
2、增值税实际税负的理解
3、当期的理解,不是按照项目
4、即征即退在增值税申报表中的单独列示
5、即征即退业务和一般项目要分开核算
6、进项税留抵和退税问题
(八)融资租赁债权转让(含保理、资产证券化)的税务处理和发票开具
(九)融资租赁项目转让(业务转让)的税务处理和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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