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融租赁公司违法要求地方政府提供担保被罚50万元 2名公司领导遭警告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2019-11-08 / 阅读:414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天津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津银保监罚决字〔2019〕39号、40号、41号)显示,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在租赁业务中存在违规要求地方政府提供担保,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根据《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第五条,《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第五点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天津银保监局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50万元。
  
  俞子彦对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在租赁业务中要求地方政府提供担保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根据《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第五条,《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第五点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天津银保监局对其警告。
  
  徐海秀对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在租赁业务中要求地方政府提供担保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根据《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第五条,《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第五点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天津银保监局对其警告。
  
  中国经济网查询发现,俞子彦为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徐海秀为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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