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投租赁史平武: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2015-12-29 / 阅读:473

  史平武
  
  融资租赁证券化给租赁公司带来资金来源的同时,我们看到正在逐渐改变着租赁公司的行为模式:可以预见,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正在更为深远地影响租赁行业业态
  
  2015年资产证券化井喷式发展,有望超过过去九年的总和,其中,尤以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异军突起,几乎从零起步,陡崖式跃升,引人注目。
  
  根据监管部门的不同,目前市场上租赁公司有三种,即金融租赁公司、外商融资租赁公司、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大致又可以归属为两大类,即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前者由银监会批准设立,后者由商务部独立批准或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批准设立。
  
  相应地,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也可以细分为两大类,即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和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发行主体为金融租赁公司,采用“主体审批+产品备案”的模式,主要由商业银行或者证券公司作为发行承销商通过信托计划设立,在银行间市场发行。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发行主体为商务部批准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采用“备案制”发行,由证券公司或基金子公司作为发行承销商通过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设立,在交易所市场发行。
  
  从政策层面看,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两个市场在2014年都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方面,2014年3月,中国银监会修订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经银监会批准后金融租赁公司可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2014年11月,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备案登记工作流程的通知》,信贷资产证券化转为备案制,业务资格由银监会机构监管部审批,产品在发行前向银监会创新部进行备案登记。
  
  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方面,2014年11月,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资产证券化业务由事前行政审批改为事后备案,并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备案制改革之后,资产证券化产品由证券交易所事前确认产品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并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实行事后备案,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效率因此大幅提升,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市场几乎同时启动发力,金额迅速增长。在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市场,2014年9月,交银租赁发行首单金租ABS,规模10.1亿元;截至2015年11月底,交银租赁、华融租赁、工银租赁、江苏租赁、招银租赁五家公司共发行6笔金租ABS,发行总规模约达78亿元。在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市场,截至2015年11月底,共有约55笔ABS产品在交易所发行,金额达629亿元。
  
  资产证券化对于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公司的重要性不同。截至2015年11月底,金融租赁ABS累计发行规模78亿,约占当期金融租赁1.47万亿总资产的0.5%;融资租赁ABS规模629亿约占当期融资租赁资产总规模约2.4万亿的3%。备案制以来交易所发行的租赁ABS产品达48只,约占租赁ABS产品总发行数的87%;发行规模达465亿,约占租赁ABS产品总发行规模的74%。其中包括远东租赁、宝信租赁、汇通租赁、先锋租赁在内的国内多家租赁公司已经在交易所发行了超过四期资产证券化产品。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公司对资产证券化的欢迎程度不同,这主要源于金融租赁公司大多具有银行股东背景,容易获得低成本资金,资产证券化对金融租赁公司吸引力相对较小,更多地是将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创新、尝试和补充;对于融资租赁公司而言,则是在银行贷款之外,开辟了一个重要的资金来源渠道。
  
  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对各自交易市场的重要性也不同。截至2015年11月底,金融租赁ABS总规模约占到银行间市场ABS规模的1.1%;而融资租赁ABS则约占交易所ABS产品总发行规模的29%。这也正好体现出融资租赁资产期限以3-5年中长期为主,现金流稳定,适宜资产证券化的特点;同时,资产证券化手段也正好契合了融资租赁公司获得多元化低成本资金来源的需求。
  
  从发展趋势来看,租赁资产证券化发行主体有扩容趋势、租赁公司发行ABS成本近期明显有走低趋势、证券化带动了租赁业务模式结构化创新趋势。
  
  选择资产证券化融资的租赁公司主体不断扩充,越来越多的中小租赁公司通过资产证券化渠道进行融资。随着参与证券化的租赁公司越来越多,租赁标的所涉及行业不断增多,涵盖了制造业、医疗、环保节能等传统行业和新兴行业。
  
  同时,资产证券化使得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利率近期不断下降。随着国内贷款利率的下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常态化发展,投资者参与认购ABS交易的意愿逐渐加强,自今年4月份以来,ABS产品票面利率显著下降。部分优质租赁公司,通过资产证券化进行融资,其加权票面利率已经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再者,受到证券化的带动,租赁公司业务模式不断创新,交易结构日益多样化。租赁公司在存量资产证券化的基础上,在未来做租赁资产的初期,便会考虑ABS的运用,设计为“自持资产+证券化”的结构,从而在为客户降低融资成本的同时,让租赁公司通过杠杆结构获得较高收益。
  
  正如一位资深证券化业内人士所言,“证券化是一种工具、业务模式,更是一种理念”。融资租赁证券化给租赁公司带来资金来源的同时,我们看到正在逐渐改变着租赁公司的行为模式:证券化的基础融资租赁资产从存量资产扩展到增量资产,租赁公司证券化的目的从获得资金来源扩展到降低融资成本,租赁公司通过证券化获得低成本资金从而使得提升目标客户层级成为可能,ABS回购式发展使得资产流动性的提高又为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提供了可能。可以预见,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正在更为深远地影响租赁行业业态。
  
  (作者系中建投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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