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企业征信异议处理流程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2019-07-22 / 阅读:475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企业征信异议处理
  
  设定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关于印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报告查询业务规程的通知》(银征信中心〔2019〕45号)。
  
  申请条件:企业认为企业信用报告中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可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经办人向商业银行或人民银行征信分中心提出异议申请。
  
  申请材料: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提出异议申请时,应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企业的有效证件(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登记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证照)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见附件1)。
  
  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经办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时,应提供:
  
  1.经办人身份证件和复印件;
  
  2.企业的有效证件(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登记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证照)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见附件2)原件;
  
  4.《企业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见附件1)。
  
  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
  
  办理流程:工作人员对接收的异议申请相关材料进行齐备性审查。申请材料不全的,不予接收,并告知原因。
  
  办理地点: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办公楼一楼征信业务服务大厅(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1号)。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2:00  13:00-17:00
  
  业务咨询电话:0371-69089164
  
  服务投诉电话:0371-69089091

  
  (来源:征信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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