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的成本,商业住宅类项目租赁公司敢接吗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2022-08-01 / 阅读:852

  租赁小哥:以住宅、商业等做租赁物,本身存在很大争议,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两个:
  
  1、根据银保监会《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租赁物的权属应当登记的,融资租赁公司须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若租赁物不属于需要登记的财产类别,融资租赁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对租赁物的合法权益”。显然,住宅、商业等租赁物的权属,应当过户登记,但登记的成本又很高,于是登不登记变成了问题。
  
  2、出台的各种针对融资租赁的办法,都是在引导租赁公司支持实体经济,严禁租赁公司违规投向违反国家防范重大风险政策和措施的领域,房地产显然不属于实体经济,且属于“防范重大风险政策和措施的领域”。
  
  但租赁公司,敢于做这种项目,显然是因为主体信用良好,5.95%的成本也够香,另外,该类租赁物较易变现,对风险防范起到了较大的缓释作用,见《安全、合规、规模,租赁公司的不可能三角》。
  
  附:关联交易公告摘要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内容: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海航东海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航公司”)、宁夏京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京能公司”)拟与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融资金额不高于3亿元(其中天津海航公司融资金额不高于1.1亿元,宁夏京能公司融资金额不高于1.9亿元),期限3年,租赁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年综合资金成本不超过5.95%。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海航公司、宁夏京能公司拟与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融资金额不高于3亿元(其中天津海航公司融资金额不高于1.1亿元,宁夏京能公司融资金额不高于1.9亿元),期限3年,租赁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年综合资金成本不超过5.95%。售后回租标的物为天津海航公司“海语城”项目二期未售住宅、未售商业、未售车库及宁夏京能公司“天下川”项目一期未售商业、二期未售商业及地下储藏室、三期未售商业及地下储藏室和车库为标的物,上述资产评估值预计不低于3.6亿元。
  
  截至上述关联交易前,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京能集团系统内公司发生的未披露的关联交易共15次,共计788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基本情况
  
  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17日,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5000万元,注册地为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0号院1层01号;公司法定代表人侯凯。经营范围为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融资租赁;租赁建筑工程机械、建筑工程设备、计算机及通讯设备;汽车租赁;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制毒化学品)、日用杂品;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开发;销售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2021年经审计的期末资产总额 372,291.27万元,净资产119,875.77万元,营业收入16,603.68万元,净利润2,607.42万元。2022年6月未经审计期末资产总额419,571.01万元,净资产122,319.94万元,营业收入8,822.24万元,净利润2,442.17万元。
  
  关联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2020年租赁资产本金余额为333,689.60万元;2021年租赁资产本金余额为364,809.46万元;2022年6月租赁资产本金余额为395,334.89万元。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作为京能集团全资子公司和融资租赁业务实施主体,坚持深耕电力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积极开拓清洁能源投资领域。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物: 天津海航公司“海语城”项目二期未售住宅、未售商业、未售车库及宁夏京能公司“天下川”项目一期未售商业、二期未售商业及地下储藏室、三期未售商业及地下储藏室和车库。
  
  (二)标的物权属: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天津海航公司拟与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天津海航东海岸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第一期)京能海语城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物:天津海航公司“海语城”项目二期未售住宅、未售商业、未售车库;#p#分页标题#e#
  
  2.融资总金额:不高于1.1亿元;
  
  3.融资期限:3年;
  
  4.利率:租赁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年综合资金成本不超过5.95%。
  
  (二)宁夏京能公司拟与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宁夏京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第一期)京能天下川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物:宁夏京能公司“天下川”项目一期未售商业、二期未售商业及地下储藏室、三期未售商业及地下储藏室和车库;
  
  2.融资总金额:不高于1.9亿元;
  
  3.融资期限:3年;
  
  4.利率:租赁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年综合资金成本不超过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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