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丨融资租赁手续费监管规定梳理
编辑:超级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3-12-20 / 阅读:590
在融资租赁实践中,出租人为了在交易开展前期更多地实现项目收益,可能以办理相关手续或提供相关服务为名向承租人收取一定费用。在名目上,除手续费以外,还可能有咨询费、服务费、咨询服务费、顾问费、财务顾问费、管理费(以下统称“手续费”)等。从监管角度而言,出租人收取手续费应当遵循质价相符的原则,即出租人如果如未能向承租人提供实质性服务、带来实质性收益或提升实质性效率,原则上不向承租人收取费用。此外,部分监管文件也强调,不得将出租人应当提供的服务转化为有偿服务、变相提高承租人的融资成本。从司法实践角度而言,也存在遵循监管规定处理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关于手续费争议的趋势。下文表格对全国范围内,各监管文件对出租人收取手续费的规定进行了梳理,供读者参考。
来源:金融争议观察 ,作者:金融法律部